根据《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4号)、《关于加强养老金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85号)、《南方基金宁翔分期信托型养老金产品投资管理合同》和《南方基金宁翔分期信托型养老金产品投资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因南方基金宁翔分期信托型养老金产品5期持有的信托计划已全部变现,本分期账户不再持有信托产品份额,经投资管理人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产品分期账户于2024年12月20日终止,进入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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