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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风险揭示书
日期 : 2019-11-5   
 

(2020年05月)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人:

南方基金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以下简称“投顾业务”)可能获取收益,但同时存在风险,可能会导致本金亏损。为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投资人告知如下信息及风险,请投资人在开通投顾业务及参与特定投资策略方案前认真阅读:

1、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南方基金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南方基金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规则及协议,充分了解投顾业务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投顾业务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投顾业务下述风险:

1)投顾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存在因本公司试点资格被取消不能继续提供服务的风险。

2)投顾业务存在投资风险,本公司并不保证接受委托投顾账户的最低收益或者一定盈利,投资人通过投顾业务进行投资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投顾业务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为其他客户创造的收益并不构成业绩表现的保证。

3)投顾业务存在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

4)投顾业务存在信用风险,主要指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的基金所持有的债权类或衍生品类等资产中债务人的违约风险。若发生债务人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恶意违约等情形,作为债权人的基金可能会损失投资收益及本金,从而对通过投顾业务投资相关基金的投资人产生不利影响。

5)投顾业务存在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投顾业务所投资的相关基金清算机制、申赎安排、登记机构及托管人等相关主体资金划付效率、合作销售机构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信息技术系统等原因,造成投顾业务调仓或投资人在申请转出时,无法及时完成申购、赎回、转换及退出等操作,进而对投资人产生不利影响。

6)投顾业务存在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投资人指定账户遇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导致本公司无法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调仓并有效实施组合的风险,以及因投顾业务相关主体不能充分履行其法定及约定职责,导致相关法律纠纷、监管调查和处罚以及诉讼仲裁风险等情形。

7)投顾业务的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顾业务信息技术系统故障、延迟或被攻击产生的风险,投资者因投顾业务相关账户密码保管不善导致账户被他人盗用的风险,投资者未能如实说明自身信息导致本公司无法充分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反洗钱等义务的风险,投资者投顾业务账户资产过低或过高导致投资组合策略无法充分及时执行等风险。

3、              投资组合策略的风险特征与单只基金不同,可能存在组合策略内的单只成份基金风险等级高于投资组合策略风险等级的情况。

4、              本公司将对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基于投资人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组合策略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匹配性意见,但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性意见仅供投资人参考,不代表是对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5、              本公司根据市场预测、资产配置等研究分析发起投顾组合成份基金调整,本公司每日对比投资人投顾账户与投顾组合各成份基金比例,根据偏离情况发起调仓,调仓可能会产生成本,本公司不保证调仓后投顾账户一定盈利。

6、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和《业务规则》规定定期披露投顾账户持仓、交易记录等信息,披露前投资人无法查询上述信息。

7、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因相关基金交易受限、基金交易采用净值未知价、基金交易费用、计算尾差、交易确认失败或投顾组合资产过低无法发起调仓等原因,投顾账户持有的组合与相关投资组合策略对应的标准组合在投资配置、业绩表现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

8、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受数据传输、资金划转等因素影响,投顾账户交易可能会延迟发起,可能会影响实际交易价格和资金到账时间。

9、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受基金账户开立失败、相关基金交易受限、合作机构异常或系统异常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影响,投顾账户可能会出现交易失败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投资者账户持有组合的业绩表现、偏离情况、调仓操作、实际交易价格、交易费用、资产净值和资金到账时间。

10、          投顾账户可能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投顾账户内的基金产品可能出现暂停赎回等情况,导致投资人不能及时转出投顾账户的资产。

11、         投顾业务可能产生投顾管理服务费,投顾管理服务费的收取可能触发投顾账户调仓,可能产生基金赎回费用并改变投资者账户持仓比例

12、          本公司将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选择基金产品及销售方式,但投顾业务所投资的基金产品中仍可能包含本公司或本公司关联方管理、托管或销售的基金产品。除投顾协议另有约定外,相关主体有权收取相应的管理、托管及销售等费用。本公司将在季度报告中披露并标注投资者持有的投顾组合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风险。

13、          本风险揭示书仅包含投资者参与投顾业务可能涉及的部分风险及应知悉的若干重大事项,未穷尽列举投顾业务的所有风险及与投资者权益相关的一切事项。请投资者在完整阅读和理解投顾业务相关协议、规则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审慎决定参与投顾业务和选择投资组合策略。当投资者认为投顾业务或相关投资组合策略不符合自身投资需求等情况时,投资者有权随时调整投资组合策略或终止投资顾问服务。